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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要真正做到“慎独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是因为“独”便会放

2022-06-13 13:18:49 发布 浏览 841 次

然而,要真正做到“慎独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正是因为“独”,便会放任自己,从而导致很多的不“慎”。既然没有人看见,就会有侥幸之心,做了什么别人也不会知道,那么就自我放纵。于是在一次次的不“慎”中,道德在滑坡,心灵被玷污,人格被扭曲,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在扩大……这是多么危险的自我流放啊,能不“慎”吗?世间的诱惑是多种多样的,它们总是在人们孤独的时候来临,敲扣着不甘寂寞的心。那些自我沦落的灵魂不正是由于没有经受住潜在的诱惑吗?

其实,“慎独”并不是为了别人,而是为了自己。在不为别人看见的时候,我们面对的是自己赤裸裸的灵魂。而此时也正是我们修养道德品性的最佳时机。只有通过“慎独”的不断修炼,我们才能获得真正高尚的道德修养。

毕达哥拉斯说过:“无论是在别人跟前或者在自己单独的时候,都不要做一点卑劣的事情——最要紧的是自尊。”是的,无论何时何处,都应做一个高尚的人,做一个值得别人和自己尊敬的人。

独处静思,读书习字,听听音乐,放飞自己的思绪,荡涤自己的灵魂,享受宁静,沐浴阳光,难道不是一种美好的乐趣吗?

善善及后,恶恶止身

刘恺,字伯豫,东汉彭城(今江苏省徐州市)人,刘邦后裔。当袭父爵,让给其弟刘宪,遁逃避封。执政官奏请收回刘恺封国,章帝嘉赏刘恺的义行,特意优待宽容,诏许等待,但是刘恺始终没有回来。多年后,执政官又提起此事。侍中贾逵上书曰:“孔子曾说:‘能以礼让为国,于从政乎何有’。有关部门不能体恤刘恺礼让向善的本意,只是简单地比照惯常的法则处理此事,这恐怕不能成全其礼让的善心,也不利于树立良好的风气,更无助于形成宽容仁厚的教化。”和帝于是采纳了他的建议,诏谕:“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,当袭父般爵,而称父遗意,致国弟宪,遁亡七年,所守弥固。盖王法崇善,成人之美。其听宪嗣爵。”于是同意刘宪袭爵,并征召刘恺为郎。后迁侍中。安帝时,官至太尉。

刘恺任司徒时,大将军邓骘权势熏天,征西校尉任尚是邓骘的亲信,因贪赃枉法被判罚充军。太尉马英、司空李郃等人畏惧邓骘的权势,为了讨好邓骘,擅自将任尚赃款赃物全部发还本人。当时他俩游说刘恺,被刘恺驳斥回绝。后来,此事暴露,朝廷重责马英、李郃二人,高度赞扬了刘恺的刚直。

汉安帝建光元年(公元者也者年),清河相叔孙光因贪污罪受到惩处。同时,居延都尉范邠也因贪污触犯刑律。皇帝下令让三公廷尉讨论定罪。当时司徒杨震、司空陈褒、廷尉张皓都提出依旧例治罪,株连其家族及子女。刘恺当时任太尉,依据《春秋》大义,从人性出发,释发刑罚本义,提出了与众不同的见解。他说:“《春秋》之义,善善及子孙,恶恶止其身,所以进人于善也。《尚书》曰:‘上刑挟轻,下刑挟重。’如令使赃吏禁锢子孙,以轻从重,惧及善人,非先王详刑之意也。”(意思是说:褒扬善事功德时,应该延及其子孙后代;惩治坏事,清算罪行时,应该只追究到他本人为止,不应株连其子孙或亲属。之所以这样做,是尽力引导人养成好的行为。《尚书》说“上刑挟轻,下刑挟重”,就是说如果因为他们贪赃枉法而株连其子孙,恐怕会连累好人,这并不是先王制订刑律的本意吧。)

刘恺性好古,贵处士。论议宏正,辞气高雅,不阿附权贵而敢担道义。“推至诚以为行,行信于心而感于人。”入朝,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。

小人闲居为不善,无所不至,见君子而后厌然,揜其不善,而著其善。人之视己,如见其肺肝然,则何益矣。此谓诚于中,形于外,故君子必慎其独也。

[厌(y佟)然]:躲藏掩饰的样子。

[揜(y伲n)]掩盖。

品德低下的人无所事事之时,就会做坏事,无恶不作,见到品德高尚的人便躲躲闪闪,竭力掩盖自己所做的坏事,对于所做过的有限的好事就自吹自擂,以彰显自己的善行。要想了解自己,就如同想要看到自己的肝和肺那样,这又有什么作用呢?因为,内心的所想一定会真实地表现到外表上,反映在行为中。所以,品德高尚的人纵使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,也一定会谨慎戒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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